精选论文
您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精选论文 


明清时期全真教衰落内因论


来源:《长江大学学报(社科版)》2016年第1期    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29 18:16:03    阅读次数:1601


[内容摘要]:全真教以“全”老子清静无为之“真”为前提,以“性命双修,先性后命”为核心,以修道成仙为目标,在乱世中迅速崛起,至元代一度达至鼎盛,却在明清时期陷入沉寂,直至走向衰落。究其原因,其与政府、社会及自身均有着必然的关联;而其衰落的内因,则与自身严格的修炼要求和戒律教规,以及制度缺乏实用性,有着重要的关系。
 
[关键词]:修炼;性命双修;戒行;内丹
 
全真教的衰落主要与其时的经济基础、教团素质和全真教制度三方面相关,对前两方面,已有众多学者从多个角度论述过,而对全真教制度中存在的问题,学者却鲜有论述。故此,本文主要从全真教的修炼方法、戒律以及制度的缺陷入手,以探讨全真教的衰落内因。
 
一、修炼要求严格
 
王重阳认为:“今之人欲永不死而离凡事者,大愚不达道理也。”[1](P157)他认为,成仙的主体只能是与“道”同性的“元神”,即“真身”、“真性”,其与肉身相对,性为真,身为假。他主张成仙是修“真性”,认为“道”是万物之本,“道”在人身和万物中体现为“性”,“性”即“神”,它不会随着肉体终灭而终灭,而是与“道”同存,然“性”常居于“心”,故心性同为一体。在此基础上,全真教诸子认为,修道就是修心,欲成仙需先修炼好“心性”,并使之从肉体欲望的蒙蔽中摆脱出来,以达到“明心见性”的境界。全真教虽极力强调修“心”的重要性,但在修“性”的同时也主张炼“命”,认为父精母血是肉身之根本,炼命是修性的一种手段,修性为先,炼命为后,即强调“性命双修,先性后命”的修炼方式。其具体要求就是摒除尘世杂念,绝人情,清静无欲。在全真教看来,要做到这一点,就要无思、无虑、无挂、无碍、无争、无贪、无嗔、无怒,即只有心远离妄念,归于清静,才能步入天宫,得道成仙。同时,除了主张修心炼命的“真功”之外,全真教还倡导“真行”,即仁爱无私、行善济世、传道度人等,以行善积德作为成仙的基本条件。
 
为了使道士们能够通过修炼达到成仙的目的,全真教在内丹修炼方面,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标准。早期王重阳便制定了《立教十五论》。王重阳认为,要成仙,首先要修养心性,这就要求道士们必须苦修,包括打坐、降心、炼性、匹配五气、混性命等。打坐者住、行、坐、卧应如泰山般不动不摇,不受外界干扰,以收心降念;调炼性时,则要体验得中自妙之法,刚弱紧慢适中,调五气于中宫,攒三元于顶上,此为内丹修炼之法。王重阳还认为,要成仙,其次还需要入圣道、超三界、养身、离凡世等。他认为,入圣之道需苦志多年,积功累行,寄形于尘世,心明于物外,超越三界,心无虑念,同时法身无形,用则无所不通,藏则昏默无迹,以使身在尘世而心在圣境。到了丘处机时期,则制定了更为详细的修炼方法。其《大丹直指》一书,具体介绍了修仙的小、中、大三成功法,由浅入深地阐明了内丹修炼的基本过程。其小成之法包括“五行颠倒龙虎交媾法”、“五行颠倒周天火候法”、“三田返复肘后飞金精法”三法,中成之法包括“三田返复金液还丹法”、“五气朝元太阳炼形法”、“神气交合三田既济法”三法,大成之法包括“五气朝元炼神入顶法”、“内观起火炼神合道法”、“弃壳升仙超凡入圣法”三法,由此可略略窥见其修炼方法之严格与复杂。尹志平掌教时,进一步调整了修道的重点,认为修道要通过损己利人、自损自卑的“自胜之道”来反复锤炼心性,“学者惟当修进功行,无求显验,莫起疑心,行之既至,自然有所开觉。凡天资颖悟迥出寻常者,非一生一世之故,其所积累者,必有渐矣”。这一点成为全真道修炼的共识。
 
到了清朝时期,王常月进一步认为,入道学仙要皈依三宝、忏悔罪业、舍觉爱缘、清净身心等。“大众,先死妄心后入圜,先了爱缘后打坐。”[2](P164)“出生死的法,只是在身内的这一点心上所动之念、所行之事上去修……而欲制此心,须是持戒入定,不动一点凡俗之念,先去受初真十戒,降伏身心,使方寸不乱,则始能见圣贤仙佛之心。然后进中极戒,开辟性灵,使玄关通彻,则能明圣贤仙佛之理了。然后进天仙戒,精研妙义,使圆通智慧,则能悟圣贤仙佛之法了。然后解脱无碍……则能行圣贤仙佛之事,成圣贤仙佛之身,证圣贤仙佛之果矣。”[3](P66)他认为,只有十分严格地行持戒律,拘制“身心意”(去欲念、忘亲情),身外无他物,人才能清静寡欲,人心定,意识清,才能发动身体里面的内气、神意与气结合,并经过一系列内丹修炼法,使之在体内运行,以达到修炼目的。
 
综上可见,明清之际全真教所主张的修炼方法,是一种通过心性的修炼以达到精神解脱的内炼法。全真教注重性命双修,先性后命,并以此变革了隋唐以来传统道教追求外丹服食,肉体成仙的旧习。首先,与同时期不强调修心,重在符箓斋醮的正一道相比,全真教修炼的主要难点在于对心性的修炼。从以上诸法可看出,全真教对心性的修炼要求相对严格,过程也相对复杂,需要道士们立足于渐修和积累功行,同时需要道士具有一定的素质和悟性,对成仙抱有十足的信心,因此,对于那些悟性低的道士而言,其要得到内丹修炼的真谛,可谓道路艰难。其次,全真教规定,正式道士只有经过授戒,接受全真道十方丛林宫观中德高望重的一代宗师向其传授“三坛大戒”(初真戒、中极戒、天仙戒)的仪典,接受品德方面的审查,功行方面的考核,听取传戒大师们宣讲清规戒律,才能取得戒牒、衣缺,名入《登真箓》,才能依道法要诀修持。这种等级森严的制度,使得部分道士无法获得修炼的资格,进而使其认为修道无望,于是选择脱离全真道。
 
二、戒律教规精严
 
早期王重阳制定了一些戒律,如《重阳立教十五论》便对全真道士的生活做了全面的规定,要求全真教道士必须出家住庙,修行者必须居住在茅庵草舍中;修道应选择高明者,不能以貌取人,也不能为人情而结之,先择人后合伴;出家者必须超离凡世,不要妻室,不蓄钱财,不茹荤腥,以丛林为立身之本。
 
丘处机以后,全真教在元朝的支持下发展起来,创建了一系列全真道观。随着上层道士政治地位的提高,一些人生活开始腐化,侵吞田产,不再过着云游乞食的生活,全真教的清规戒律对其已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。到明代,这样的情形依然未能改变。明永乐皇帝朱棣对此非常不满意,永乐十年(1412)谕礼部“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,民间修斋诵经,动辄叫利厚薄,又无诚信,甚至饮酒食肉,游荡荒淫,略无顾忌”,故而必须严禁,“违者杀无赦”。由于政府的压制,全真教在整个明代陷入低潮,被迫转入民间发展,由此出现了众多教派,致使全真教的戒律条目也随之变得繁杂起来。到了清朝,顺治十三年(1656)曾下谕:“凡僧道巫医之流,止宜礼神推命,不许妄行法术,蛊惑愚众。如有违犯,治以重罪。著礼部严行稽察。”[4]康熙二十六年(1687)下谕:“至于僧道邪道,素悖礼法,其惑世诬民尤甚。愚人遇方术之士,闻其虚诞之言,辄以为有道,敬之如神,殊堪嗤笑,俱宜严行禁止。”[4]此时期,能否坚持戒律,对于维护全真教的发展至关重要。全真教上下也想竭力通过严格遵守教义教规,以规避统治者对其的猜忌和不信任。此时期的龙门律师王常月,为了获取统治者的信任,便以振兴教门,光复全真祖风为己任,崇尚“戒行精严”,将持戒作为道士出家修行的第一要义和入门的基本教规,制订了更为严格的戒律,以此约束弟子们的行为。王常月按照丘处机制订的“三堂大戒”制度,即初真戒律、中极戒和天仙大戒,在白云观开坛传戒,广度弟子,并对其进行系统整理,删繁就简。其中初真戒律包括《三皈依戒》、《积功归根五戒》、《初真十戒》和女道士所持的《女真九戒》。他在《初真戒律》中说:“凡初入太上正宗法门,不问道俗,必先遵依太上金科玉律、三洞戒文,供养大道尊像,表通都天纠察王天君,请祈盟证,受三饭依戒。”[5](P17)他认为“世间王法律例,犯则招刑,天上道法、女青之律,犯则受报”[5](P17),主张“不得杀生,不得茹荤酒,不得口是心非,不得偷盗,不得邪淫”[5](P67)。除了戒律精严,全真教还补充了一系列惩罚措施,如《教主重阳教帝君责罚榜》十条便规定“道士如犯过失,要按照轻重,分别给予迁出、罚出、罚斋、罚香、罚油、罚茶、罚拜等处罚”,《长春真人规榜》亦规定“不可贪求,不起嗔心,不泥于声色”等,并对犯戒道士予以严厉惩罚。
 
在早期,全真教严格的教规对其自身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蒙元时期,正是因为全真教提倡“清静寡欲”、“苦己利人”,给予了当时经历战争创伤和心灵磨难的民众一剂精神良药,因而得到了当时上层统治者和下层群众的支持。到了明清时期,首先,社会总体上保持了繁荣发展的局面,封建经济达到了较高水平,无论道士还是普通百姓都开始追求生活享受,而在此时,全真教仍要求道士出家云游,“清静寡欲”,苦行修身,依靠乞食生活,遂使其逐渐淡出了世俗生活。普通百姓不再单纯地寄情于宗教,部分道士也因生活单一,且不能蓄妻,无法忍受孤寂和严格的戒律及惩罚而还俗。其次,由于个别掌教和上层道士生活腐化,败坏了全真教的风气,加之政府非常严苛的政策干预,迫使全真教各个派别重修戒律(如龙门派的龙门律宗便以“戒行精严”而闻名),其虽有利于得到政府的信任,便于维护巩固教团组织,但也正是这过于严格的戒律,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一般道士的恐惧心理,而那些全真教外的世人,对其更是望而却步。再次,此时期的正一道戒律相对宽松,其道士可以不注重苦行,不出家,可以结婚生儿育女,可以食荤,平时可以穿俗装,不束发,发式随俗。与全真教的戒行精严相比,正一道的戒律更贴合日常生活。这也会对全真教道士的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。这些都是全真教在明清时期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。
 
三、制度脱离日常生活
 
全真教创立之时,唯以清修为务,不重符箓、斋醮和科仪。明清时期,全真教唯修一己之名,戒行精严,不尚外丹符箓,渐至脱离世俗生活。朱元璋认为,“禅与全真,务以修身养性,独为自己而已”,而正一道则“特为孝子慈亲之设,宜人伦,厚风俗,其功大矣哉……官民之家,若有丧事,非僧非道可以殡送”,故令正一道掌教天下道教,主持国家的祈祀大典,并编制了一些斋醮仪范方面的书,如宋宗真、赵允中、周玄真等人编纂的《大明玄教立成斋醮仪范》,便被朱元璋颁行全国,立为定制。可见,正一道的斋醮符箓,可以发挥道教济世度人的社会作用,而此时全真教的基本教义却于国家统治无所补益。
 
明清时期,随着经济的发展,民众开始从对温饱生活的渴望转向对精神文化的追求,从单纯的宗教信仰转向对宗教实用性的追求,而此时的全真教仍过于重视精神层面的修养,远离世俗生活,对丧葬、婚嫁等日常生活无所补益。相反,正一道主要以符箓斋醮、降神驱魔为主要宗教活动,以《正一经》为主要经典,不重修持,画符念咒,降神驱鬼,祈福禳灾,所用经箓符章,可以祈晴祷雨,为百姓治病驱邪,降神驱魔,极度贴合民众日常生活。百姓遇有喜庆节日或丧葬时,多请正一道士念经、办法事。虽然在龙门时期,全真教道士多兼行斋醮祈禳,以香火收入为谋生手段,但是与专执斋醮的正一道相比,全真教的教义和制度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小,致使其逐渐成为一种脱离民众生活,与世俗无关的神仙宗教。民众是宗教生存发展的土壤,任何一种宗教要想获得发展,必须能够有效地满足民众需求,如果脱离了民众,其必然会走向衰落。明清时期的全真教之所以最终走向衰落,其原因正在于此。
 
综上所述,全真教的衰落与政府、社会和自身均有着必然的联系。政府政策的压制和社会思潮的改变,虽对全真教的衰落有着重大的影响,但自身原因仍是其衰落的关键所在。全面认识全真教衰落的内因,可以为我们探讨一种宗教的发展兴衰提供有益的启示。
 
参考文献:
 
[1]张继禹:《中华道藏》(第32册)[M].北京:华夏出版社,2014。
[2]卿希泰:《中国道教思想史》(第3卷)[M].成都:四川人民出版社,1996。
[3]任继愈:《中国道教史》[M].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0。
[4]尹志华:《清初全真道新探》[J].《全真道研究》,2011(2)。
[5]王志忠:《明清全真教论稿》[C].成都:巴蜀书社,2000。
 
(作者: 牛博伦、宁俊伟 单位系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)


 
新闻推荐
2021上海台北城市论坛将于
第六期台湾道教宫观负责人研习
闽台青年妈祖信俗研学体验营开
如何理解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意
为实现民族复兴接续奋斗——写
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9
台湾祭孔引发的随想
第四届世界宗教热点研究论坛召
佛教自然观与佛教中国化
全国政协民宗委举办第二期少数
中国佛教协会负责人就“佛媛”
谱写宗教和顺新篇章 —西藏自
努力提升宗教研究领域的话语权
哲学与科学相互促进
创新发展中国哲学话语
 
Copyright © 2014 by www.zhongdao.org all rights reserved
京ICP备14054068号-2